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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ntistar 信箱] 作者: antistar (反反反) 標題: 不服 #1eYohAWB 判決 時間: Fri Aug 1 02:37:31 2025 前一篇寄錯,請忽略 【裁判字號】SecretGarden-20250731001 【裁判日期】民國114年7月31日 【裁判案由】antistar不服 HateP_Picket 板主群判決 主要判決理由:每案獨立審查,板主無義務遵循過去標準,不得要求不法之平等。 1.板主無義務遵循過去標準 但相同案情依相同標準判決,不是公正客觀的基本要求? 判決標準可以任意改變? 今天立場不同的罵人是畜牲,就判你指涉罵人水桶 今天立場相同的做一樣行為,就判未指涉,或未達侮辱攻擊 申訴結果是板主無義務遵循過去標準? 之前申訴文判我水桶 #1eHmg0yr 我完全用相同標準要求公平審判,連當初板主判違規水桶我的板主都不敢回覆申訴文 不敢面對當初水桶我的標準 現在卻出現板主無義務遵循過去標準,馬上開綠燈放手讓板主的標準像變形蟲 隨自己喜好桶人 另外,我在最新的申訴文 #1eYwrUV1 也是完全相同狀況,板主卻突然覺得有指涉了 標準永遠隨板主喜好自由心證 如果板主無義務遵循過去標準成為鐵則,整個板會變成雙標排外的獨裁世界 2.不得要求不法之平等 這句我更無法理解 無論原告,被告都要遵守程序正義,判決公正公平 這是現代民主法治基本原則 何況我是被侮辱的受害人,我不是侵權的被檢舉人欸 不得要求不法之平等? 是說我只能要求不法要不公平對待嗎? 這不就更加落實開綠燈給板主雙標亂搞的訊號? 確定要這樣? 還是本篇這樣, 下次其它檢舉申訴又說無義務遵循過去標準 板主跟組長都要這樣隨自己喜好解釋? 最後還是要求判決要公平公正 一樣的案情,就用一樣的標準,還是板主自己訂的標準 殺了人不會因為你是藍或綠,就因法官喜好變成死刑或無罪 殺了人也不會因為你罵過藍或綠,就程序不正義嚴刑逼供或任意放出去滅證 板主不敢面對自己的標準拒絕任何回覆,這根本就是失格不適任 應要求板主用相同標準水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38.160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ntistar (123.194.138.160 臺灣), 08/13/2025 01:3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