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
只要你在副社長、學術部長、公關部長、活動部長以及總務部長以外
增設任何幹部,就要向社員大會報告後,才能成立!
這是章程的規定!社長權力來自章程,請尊重章程的規定!
暫代副部長?有規定一樣要有副部長時,才有暫兼暫代的問題,
例如,如果幹部只有三位,可是有五個法定幹部的名額,
不得已時,社長兼任某些部長,這是有先例的!
事務部怎麼沒有副部長?怎麼不派人暫代?
顯見,沒有暫兼暫代的必要!
至於你希望某人能夠出來幫你,
學長來教你:
就像上次我們在喝茶的時候我說的,
「人家憑什麼要聽社長的?」
這個問題你要搞清楚,
就不愁沒有人才可用!
就不愁領導統御不成!
細節不方便在此處談,
如果你真的有需要,真的想要什麼人能出來協助你,
有空打電話找我喝茶!
另,你已經是社長了!
我不喜歡做一個成天誇讚你、體諒你處境的學長,
這樣對社團無用,更對你個人處境無用!
因為,日後本社成敗,不論原因,都將歸責於你,
所以,一個明事理的學長姐,自然對社長的要求會比較高!
切莫見怪!
至於期末社員大會的會議記錄,
雪雁學姐已經催促,
卻不見有任何動作,
期末考已經將近尾聲,
請儘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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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國家如果想要要求他國反省其罪惡過去,
最好的方法就是這個國家自己以身作則,
深刻反省本身的痛苦過去,
唯有如此,才能真正站在道德的高度上,
令對方感到羞愧,而後懺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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