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耶~~準時公告!
掌聲鼓勵鼓勵......
根據社團章程第十三條第四項規定
「社員大會公告應載明召集事由,聯絡通知應以要點式告知社員召集事由。」
所以,這篇公告再多說一些東西就更好啦~~
比方說,我們要審查預算,最好先把預算公佈出來,
我們還要審查行事曆,那就先公佈行事曆以供審查,
這樣就更完美囉~
※ 引述《Dahose (阿朱~)》之銘言:
: 期初社員大會
: 時間:9月27日 晚上七點
: 地點:綜404
: 希望社員們踴躍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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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麟的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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