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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國立臺灣大學原聲帶社組織章程第二十二條規定:「學術部之權責主要如下 :一、掌握時勢脈動並收集與原住民族有關之資料。 二、企劃並舉辦本社之 例行聚會活動。」 依據上開規定,學術部舉辦例行聚會活動不僅是學術部的「章程法定職權」, 更是學術部的「章程法定義務」。所謂「例行聚會活動」,依據本社創社十餘 年社務慣例,係指固定之每週聚會,並依據社務慣例,除因大型活動、學期考 試之前一週或因不可抗力事件(如SARS防疫期間禁止聚會)予以停辦之外,其 餘各週均需舉辦例行聚會活動。換言之,學術部有章程上之義務於每週策劃並 舉辦例行聚會活動。 本學期期初社員大會通過決議依此行事曆舉辦活動,然卻有數週無必要原因停 辦活動,顯然已經違反組織章程對學術部所課予之章程上義務,已經明顯違反 社團組織章程之規定,依據組織章程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社員大會決議之 內容違反章程規定者,無效。」 具有社員身分者,可依據章程第十二條之規定,要求召開臨時會,重新檢討本 社本學期行事曆!社長亦可依據上開章程規定,召集社員大會臨時會,修正行 事曆以符合章程規範。否則日後各屆均不遵守章程規範,不尊重章程精神,因 怠惰而偷懶,每學期舉辦一次活動,或每月舉辦一次活動,以「用行動關心原 住民族社會」為目標之原聲帶社,便將與倒社無異! 以上是違反章程的問題。以下又是老人的呢喃..... 原聲帶社自第九屆社長任內開始,社團例會全部改成學術活動,迄今已經超過 五年。尤其第十三屆社長沈昉禎任內,學術活動改以分組讀書會為主軸,更為 原聲帶社創社以來最大改革。第十三屆社長任內幹部與學弟妹反應,分組讀書 會負擔過重,因此修正為分組分議題,換言之,每一組負責一個議題。 依據第十三屆四次社員大會常會的討論,以讀書會為主軸的改革最主要問題在 於「欠缺適當引導」,換言之,以大二幹部為主帶領讀書會討論而欠缺大三以 上學長姊協助,不僅無法深入討論議題,所學所得自然就會過少,時間心力也 才會因此過重。(舉例來說,某雖不才,但也勉強就讀台大法研所,但讀書會 各組從未要求我參與分組討論,顯然我法律學系研究所所學,不足以有益於討 論。) 如今第十四屆社員大會並未針對第十三屆社員大會所提問題「對症下藥」,反 而還是在時間耗費之枝微末節打轉,顯然第十四屆社長所提行事曆錯置焦點, 我個人站在為大一學弟妹能獲更多學習機會之立場,表達最深的遺憾。因此, 我在此為大一學弟妹請命,請大二幹部多加思索! ※ 引述《misaru (心靈雞湯)》之銘言: : 學術部行事曆: : 週次 日期 地點 內容 : 二 3/1 綜合403 期初社大 : 三 3/7 活大202 討論(永不再回來的東埔:探討觀光對原住民社會變遷的影響,從社 : 區主權、文化尊嚴、經濟價值談起) : 四 3/14 活大202 講師講解(黃愛珠、謝世忠) : 六 3/28 活大202 討論(職場排擠原住民? 6成4企業沒有僱用:試結合高雄自貿港區 : 一例中去探討原住民失業因素) : 七 4/6 綜203 講師講解(孫科長、王美蘋) : 十 4/25 活大202 讀書會(以原民台淪為政黨傳聲筒為例,檢視多元文化在台灣的實踐 : ,探討應如何發揮原住民傳播媒介之傳播功能及原住民在 : 經營與製作的權益) : 十一 5/2 活大202 講師講解(丹耐夫、王製作) : 十三 5/16 活大202 陳建村學長專題講解(原住民學生培育法令省思) : 十四 5/23 活大202 辯論 : 十五 5/30 綜合204 期末社大 : *例會時間:每週二pm7:00~9:30 請準時參與!!! : 備註:1.原訂2/28例會放假,故延到3/1(禮拜三) : 2.原訂4/4例會放假,故順延到4/6(禮拜四) : 3.4/25公佈5/23辯論之題目及正反雙方組別 : 4.5/16於例會完後,講解辯論規則(後補講師楊志航) -- 士麟的小屋 http://spaces.msn.com/members/tzam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38.156
misaru:感謝學長的指正 03/06 1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