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Aboriginal 看板]
作者: hafay (hafay) 看板: Aboriginal
標題: 桃園縣府強拆沙烏瓦知部落 原民會有沒有用?
時間: Fri Feb 20 23:39:26 2009
2009/02/20 苦勞報導
桃園縣府強拆沙烏瓦知部落
原民會有沒有用?
孫窮理張心華江一豪蕭立峻郭安家
苦勞網特約記者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35564
http://support-sanying.blogspot.com/
桃園縣武嶺橋下的沙烏瓦知部落,才在昨天到行政院前,以「落髮」的方式抗議桃園縣政
府為了興建河濱腳踏車道,而計畫將他們的家園拆除,原民會副主委王進發表示一週內將
給回覆之後;誰知今天一大早桃園縣警察跟怪手就來到部落拆房子,無家可歸的族人於是
決定到行政院前開始埋鍋造飯,展開強烈的抗爭。
上午11:30左右,在桃園縣政府水務處科長葉孟芬的帶隊下,約50名警力及兩台怪手、10
幾位施工人員,進入沙烏瓦知部落開始拆除工作。而由於昨天王進發給了一週的協調期,
有許多族人在今天都放心地出外做工,在促不及防的情形下,部落只有四、五十位居民
首先是在部落口大門涼亭與警方對峙,但是在警察舉牌威脅、強制驅離的情形下失守,部
落完全遭到拆除;由於事發突然,居民要求警方先讓大家進屋去把家裡的生活用品搬出,
但是都沒有獲得同意,在警力的隔離下,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家園被怪手剷平為一堆廢墟
。
_DSC3083
面對失去的家園,族人於下午4:30再次來到行政院。當族人才剛把僅存的瓦斯桶搬到行政
院門口,就被警方以公共危險為由沒收,氣餒的族人仍將剩餘的鍋碗瓢盆、睡袋帳篷堆放
在馬路中央,宣誓着自己抗爭到底的決心。
_DSC3149
昨天承諾要幫族人協調的王進發,在下午5:30時,終於從行政院走出,先是否認昨天並沒
有承諾在一週內協調,再說中央有中央的權限、地方有地方的,他認為自己一直都很積極
,今天早上十點還特別到桃園縣政府關心。這樣的說法引起族人強烈地不滿,反嗆「你身
體裡到底有沒有原住民的血」;最後在一片謾罵聲中,王進發被警方護送着離去。
晚上6:00,當來聲援的學生想要幫忙架起帳篷時,警方開始搭起人牆,試圖將抗議的人群
圍在中央;然而趕來聲援的人越聚越多,族人們也唱起歌、跳起舞來。晚上8:00警方開始
進行強制驅離,族人說:「家都沒有了,還有什麼好怕。」
2009/02/19 苦勞報導
沙烏瓦知、崁津行政院落髮
原民會副主委:尊重地方政府
張心華
苦勞網特約記者
今天(19日)上午十點,位於桃園縣的「沙烏瓦知」與「崁津」兩個部落,至行政院前落
髮抗爭。而同樣遭到台北縣政府迫遷的三鶯部落也到場聲援。面對族人的陳情,行政院原
住民委員會副主委王進發表示會在一週內給予回覆。
為興建單車道,桃園縣政府去年12月5日於沙烏瓦知部落張貼公文,要求居民在期限內搬
離,否則將強制拆除。令族人感到氣憤的是,縣政府並未提出任何安置措施,完全不顧住
戶的權益。2月11日由桃園縣政府水務處舉辦的「說明會」 ,更讓所有人失望透頂,族人
為了保護家園,四處奔波尋求出路,卻換來草率的政策與傲慢的態度。「所以我們來到行
政院陳情,希望能夠爭取一塊美好的家園!」沙烏瓦知部落頭目張進財表示。
三鶯部落自救會顧問江一豪指出,從台北到桃園,這些都原部落迫遷事件,絕非偶發個案
,也不是原住民才有此困境。江一豪手拿房地產廣告單,說道:「原住民被怪手驅趕,漢
人則被高房價驅趕。房子很多,但都不屬於我們。」人民火大聯盟王秋月表示,這不只是
地方政府問題,而是國家根本問題。崁津部落的生活喚起她小時候在原鄉的記憶,現今土
地卻在財團和建商操作下漸漸失去原始意義。
針對桃園縣政府充滿爭議的做法,原民會副主委王進發僅表示將會協調縣府做出回應,也
希望部落能夠尊重地方政府。他並以水利法為依據,認為桃園縣府的拆遷行為合法。官員
一成不變的老梗說詞,引起現場聲援團體不滿,導演馬耀.比吼更是不客氣回以「我呸!
」部落族人在得不到承諾的情況下,表示政府若沒有能力改善迫遷困境,未來將至總統府
前落髮以展抗爭到底的決心。
2009/02/20 公共論壇
自行車騎士不要暴力的自行車道
何嘉文黃詩芳
千里步道籌畫中心執行秘書,收復街道聯盟暨自行車友善環境倡議人
2 月19日我們前往行政院門口聲援繼溪洲與三鶯部落又將被迫遷移原居住地的崁津部落與
沙烏瓦知(河濱)部落。日前桃園縣政府為連接大溪武嶺橋、鶯歌到三鶯橋之自行車道,
在沒有事前召開協調會或說明會,讓部落居民能夠表達意見的情況下,即張貼公告,將強
制拆除這兩個阿美族部落的屋舍,警務人員甚至粗暴地闖入民宅。
作為推動千里步道運動的一份子,長期以來努力串聯全台灣環島的自行車與行人步道路網
,希望強調環境保護、生態倫理與邁向低碳人本交通時代的綠道路網能分佈在全台各角落
。然而,我們不只是要爭取單車路權,更要推動土地倫理的重建,而非大興土木的自行車
道工程,或是以拆遷原住民家園所換來的自行車道。
土地倫理重視人與土地的關係,已被迫遷移多次的崁津部落與沙烏瓦知(河濱)部落,好
不容易在武嶺橋下的河濱地找到安身立命之處,生活了二十餘年,延續祖先的精神,自給
自足,族人生活緊密相連,不分彼此,也與河川共存共容,今日卻因自行車道工程的興建
在即,面臨無處可住、遠離家園的命運,人與土地的關係被迫切斷,生存居住的基本人權
遭受剝奪。
原基法第28條明定,「政府對於居住原住民地區以外的原住民,應保障及協助其安居的權
力。」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第十條亦指出,「原住民不應被強行遷離其土地或領域。
未取得相關原住民自由意志與資訊完整下的事前同意,或未事先達成公平、公正的賠償協
議,以及在可能遷回的情形下,未提供遷回原址之選擇前,不得逕行遷移(包含擁有、佔
有、使用的土地)。」政府應對人民基本的生存居住權負有責任,我們呼籲桃園縣政府在
解決原住民居住問題前,停止所有迫遷行為,並與部落原住民協商,提出原住民可接受、
可負擔的居住方案,達成共識後,再談自行車道之興建。
自行車正夯,但那不代表自行車騎士的權益就可以成為凌駕一切,甚至「以自行車道之名
」行「欺負弱小」之實;事實上,在還沒有自行車道之前,自行車騎士早已騎車上路,無
論通勤或休閒,自行車象徵著另一種生活的態度與生命的高度。今天,我們需要的不是大
興土木、開腸剖肚的工程,而是以重新調整道路空間或縮減快車道寬度、以及以串連既有
道路為方式,打造出一個更友善的單車路網環境、更安全的停車空間、與大眾運輸系統更
便捷的連結,而非強拆人民住所、以原民血淚換來的自行車道。
千里步道籌畫中心執行秘書 黃詩芳
收復街道聯盟暨自行車友善環境倡議人 何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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