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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主文】 變更原處分,其餘部分另案判決。 【理由】 依Military板板規第1條 1.人身攻擊,對人不對事 處理流程:第一次警告,劣退→第二次水桶一週,劣退 →第三次水桶10年,劣退 所有因此被砍除文章,一律劣退 對aardvarkww第一次之處分應為警告及劣文退回處分,而非水桶10年, 且水桶處分應附理由公告於看板上。 故Military板板主RURILIN之處分為不合法,應撤銷原處分並予變更。 至於噓文法爭執部分事涉看板板規制定權,應分開審理,本組裁定另案判決。 國研院科學學術研究院 組長 Jas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6.142.44
Jasy:理由部分有錯誤 更正如下: 125.226.142.44 06/18 13:30
Jasy:對aardvarkww第「二」次之處分應為水桶一週 125.226.142.44 06/18 13:32
Jasy:及劣文處分,而非水桶10年 125.226.142.44 06/18 13:32
Jasy:此部分因答辯文未提出 組長查證亦有疏漏 125.226.142.44 06/18 13:33
Jasy:不影響最終判決 但仍在此致歉 125.226.142.44 06/18 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