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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研究院科學學術研究院申訴處理規則 2008.3.29 訂定 2015.1.10 修正 第 1 條 為建立本站使用者申訴制度,保障使用者權益,依批踢踢實業坊使用者違規及 申訴處理規則定之。 第 2 條 本規則所稱之申訴人為提出申訴之使用者,被申訴人為本組看板之板主。 第 3 條 申訴之提起,應自看板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為之,請填寫申訴文。 申訴人因不可抗力事由,致延誤前項之申訴期間者,於其原因消滅後7日內, 得說明理由向組務請求受理。 第 4 條 被申訴人及申訴人之權利義務: 一、申訴對象原因事實及申訴內容有缺漏者,組長可要求補充,超過3日不補 正者則不予受理。 二、組長依據申訴表格所提出之申訴對象,予以信件通知。信件得以大F轉寄。 三、被申訴人接到申訴通知後7日內,請在組務板根據申訴內容進行一次答辯, 否則視同放棄答辯。 四、被申訴人有責任提出答辯。若被申訴人因故無法在期限內答辯,請先向 組長說明,得再展延3天。 五、被申訴人受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組務板答辯者,處申誡一次。 第 5 條 被申訴人及申訴人文章發表原則如下: 一、申訴文及回應之答辯文以一篇為限,若要補充說明,請重新編輯 自己的文章,惟組長接受雙方論述後(約答辯文出現後1至2天), 則不得再繼續編輯。 二、申訴文及被申訴人之答辯文各出現一篇後,底下任何回覆文章, 或是關於該案件之其他文章組務得予刪除。 三、申訴文及答辯文,除組長外,任何人(含申訴人及被申訴人)不得推噓文, 不得以箭號註結。 四、請注意排版,若造成閱讀不易,組長得以要求重新編寫排版。 五、申訴受理後,欲撤回申訴請來信告知,不得直接編輯或刪除申訴文。 第 6 條 申訴人所提之申訴及被申訴人之答辯,將由組長判決回應。組長在收到申訴文 及答辯書後,14日內會在組務板作最後判決。 第 7 條 申訴人於組務判決前,得撤回申訴之全部或部分;申訴經撤回後,就同一事實 不得再提出申訴。對同一案件重覆申訴將不予受理。 第 8 條 申訴人提出申訴經受理,組務判決前及判決駁回起30日內不得向同一看板再提 任何申訴案。 在本組提出多件申訴案件,需待前一申訴案審理完畢後再審理後一申訴案。 因侵害申訴人權益重大,經組長專案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 9 條 提出申訴後,視同進入訴訟程序,任何人不可在該板評論申訴案件,違者板主 得予停止發言處分(水桶)。 申訴文或答辯文若有人身攻擊或用字不雅,經組務判定後,得裁定全案辯論終 結,並得另依組務板板規處分。 第 10 條 本規則自公布日次日起施行,修正時亦同。 P.S.請各位使用者審慎提出申訴,感謝各位配合。 國家研究院科學學術研究院 組長 Jas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211.9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Acad-Affairs/M.1420837134.A.CD5.html
Jasy : 主要修正: 申訴期限縮短 118.160.211.91 01/10 05:02
Jasy : 再審制度功能不彰 取消再審制 118.160.211.91 01/10 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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