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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去年校園徵才上了P所台中所,而我目前正在服役中 預計明年九月可以開始上班 不過在這段期間我還想再投D所台中所 小弟有個疑問是,假設我先前已回覆P所保留我的名額 但是之後又面試上了D所,而決定要去D所上班的話 那會怎樣嗎? 要跟P所聲明放棄嗎? 第二個疑問,我如果要投D所的話,那我要如何得知有無職缺? 問已經在裡面上班的同學會知道嗎? 還是說要打電話去他們的HR詢問 或者上104去查詢呢? 再者,大約何時投比較容易中呢? 是六月左右嗎? 還是什麼時候? 請有經驗的大大替我解惑一下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187.103.15
ceritaa:照今年的情形看起來,D所台中所要有缺額還蠻難的... 12/05 22:06
yunko:保留不代表公司一定錄用,多丟比較保險.另外放棄是你的權利 12/05 23:12
yunko:所以通知P所也是你的義務...雖然不通知人家一樣也不會管你 12/05 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