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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mabetter (小寶貝)》之銘言: : D所~ : 想請問在老闆沒有說以及不拿離職證明的情況下 : 是否仍需支付違約金 : 亦即不支付違約金 : 是否違法 : 感謝! PO這篇,不知道我會不會被當黑名單… 首先,沒意外的話,你當初簽的約是制式化的(校園徵才限定), 也就是說你不簽就沒工作的那一種,而不是你自己談的, 這樣的違約金條款,原則上是違法的… 就法律上來說,事務所有機會請求的,只能限定在損失-->訓練你,然後你又跑掉 技術上來說,您參加過的訓練活動越多,要賠的金額就更高。 當然,您是會收到一張通知賠錢的信件, 你不爽的話,還可以寄存證信法要求他們列出明細等等叭啦叭啦的, 副本順便寄給有關單位,反正可以扯出一堆麻煩事。 所以說理不理,就看金額還有事務以及您個人的考量了。 (這邊我會想說:加油!明天就靠你了) 但是如果你是自己去談的,那簽了這個,確實就是有效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62.8
amabetter:感謝!! 06/17 00:10
noxwhere:我HR的老師也說那種違約金違法 06/18 11:03
ttshock:那個違約金本來就是無效的.....他硬要收你就告他 06/18 15:28
noeru:告??為了幾萬元債會計界黑掉 值得嗎 06/20 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