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hostponny (ponny)
看板Accounting
標題Re: [問題] 辦公室燈泡...
時間Tue Oct 6 18:20:30 2009
※ 引述《glory451313 (~茶與古箏~)》之銘言:
: 不好意思,
: 一直問問題...
: 不知道辦公室的燈泡,算生財器具嗎?
: 如果不是,該算什麼呢?
: 謝謝囉...
我有看過公司用雜項購置列在費用科目裡面,因為如果列在生財器具
,通常查帳的時候會把這項提列的折舊剔除,因為不符合查準6萬以上
或年限兩年以上才准予資本化的規定,只不過通常影響課稅金額不大
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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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3.64.112
→ glory451313:非常謝謝G大...^^ 10/06 18:41
→ piapiachou:查準因物價指數提高到八萬了 10/06 20:44
推 floz:你把當期可認之費用遞延認列國稅局怎麼可能會說話??!!! 10/06 22:40
→ floz:何來把提列的折舊剔除之說..... 10/06 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