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messesx (ramesse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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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具商業實質的資產交換
時間Tue Oct 20 11:03:28 2009
※ 引述《JamesHsuan (詹姆士瑄)》之銘言:
: 郝強的做法跟林惠貞不同
: 郝強認為新舊資產間公平價值差額即為收付現,但是林不認為
: 請問哪個才是對的
兩個都沒錯..看所獲得資訊而定
: 以甲公司跟乙換資產具商業實質的例子來說
: 甲 乙
: 成 本 $1,000,000 $800,000
: 累 折 400,000 450,000
: 公平價值 500,000 600,000
: 郝強做法: 林蕙貞做法:
: 新資產 600,000 新資產 500,000
: 累折 400,000 累折 400,000
: 處分損失 100,000 處分損益 100,000
: 舊資產 1,000,000 舊資產 1,000,000
: 現金 100,000
兩邊分錄的差異在現金100,000
郝: 5.新資產 ?
2.累折 400,000
3.處分損失 a
1.舊資產 1000,000
4.現金 100,000
a.
帳面價值600;公平價值500 只要處分就損失 100, 帳面價值低於
公平市價應該做減損~!不作減損可能是可回收金額>公平價值,
但欲處分時便不打算繼續使用, 損失應立即認列.
?.
若新資產的公平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即以換出資產價值作為新建
成本(舊資產500+現金100)
若是交換時有支付現金 100, 則郝作法正確, 因有支付現金而未入
帳則帳面現金餘額虛增(資產總額不變). 若交換未付現, 則林作法
亦正確, 畢竟企業利益不僅限於實體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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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232.179.40
推 JamesHsuan:我的意思是題意並無說有無收付現情事發生 10/20 11:48
→ JamesHsuan:但郝強認為以兩邊資產公平價值差額就代表收付現 10/20 11:49
→ JamesHsuan:所以我才絕得怪怪的 10/20 11:50
→ ramessesx:因為常理上換東西如果換出的價值較低是要貼錢的ˊ ˋ 10/20 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