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ance0519 (絳珠大夫)》之銘言:
: ※ 引述《glory451313 (~茶與古箏,平生所愛也~)》之銘言:
: : 累積積欠的特別股股利請問為何要分類到"或有負債"呢?
: : 在我的認知裡,
: : 這是未來須償還的負債,只是不確定哪年有盈餘可以償還而已,
: : 算應付而未付,怎麼會是"或有"?
: : 或有的定義是:交易已經發生而「可能產生」的負債。
: : 而,現在不確定的只是"時間"而已...........
: : 先謝謝大家了....
: 因特別股股利須待確定發放股利時,企業才負有償還之義務。故累積特別股之積欠股利,
: 因企業尚未具償還之義務,故不得入帳為負債,僅得以基於充分揭露原則之由予以附註揭
: 露之。
你的意思應該是說特別股股利不得入帳為負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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