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aka (Y O Y O)
看板Accounting
標題[問題] 中會問題
時間Wed Jun 23 09:55:37 2010
和平公司於90年初以現金800,000購入機器一部,估計耐用年限五年,無殘值,報稅及會計
均採直線法提列折舊。依稅法規定,該機器得享受10%所得稅抵減,但每年得扣抵之稅額以
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之半數為限,所得稅抵減數須於五年內抵用。假設和平公司之稅
率為25%,90-94年之課稅所得分別為120,000,160,000 244,000 200,000及 150,000,則
該公司採遞延法及當期認列法時,91年底未使用之所得稅抵減數分別為?
ANS:
56,000及45,000
請問要怎麼計算呢???
此為93台大會研的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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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6.173.234
推 ramessesx:請問一下56K怎麼算出來的呢?我算的餘額不一樣.. 06/23 13:21
→ ramessesx:可能我算錯了..但想知道有沒有別的方法算出56K 06/23 13:22
→ qaka:我不知道怎麼算,但答案是這個 所以我想請會的人跟我說怎麼算 06/23 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