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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已在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之公司申請現金增資案,擬提撥現金增資金額百分之十五以 時價公開發行,須經下列何者決議通過後,才能向主管機關申請? A.董事會 B.股東會 C.常務董事會 D.董事監察人聯席會 答案:B 我選A,我的想法是 公司發行股票決議機關:董事會(公266) 公司發行公司債決議機關:董事會(公246) 公司私募股票決議機關:股東會(證43-6第1項) 公司私募公司債決議機關:董事會(證43-6第4項) 現金增資是公開發行股票,決議機關應是董事會 不知道這樣的想法是否有誤,上面的分類是正確的嗎? 又本題應引用的條文是?? 懇請指正,非常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17.201
berserknick:證交法第二十八條之一第三項提到 08/16 23:50
berserknick:但「股東會」另有較高比率之決議者,從其決議 08/16 23:51
mccact:這題要問的應該是證28-1股權分散吧? 大於10% 08/16 23:51
metalica:了解!非常感謝!! 08/17 00:16
rebecca0906:私募公司債決議機關證43-6第3項不是第4項 08/17 01:40
rebecca0906:本題用的是公278,增資案要先經股東會修章才能發行新股 08/17 01:42
azsx159357:r大的想法+1 08/17 02:41
swellhead:本題應該是問股權分散標準超過10% 08/17 17:38
swellhead:因為如果超過10%是侵蝕到股東的新股認購權 08/17 17:39
swellhead:所以需要股東會決議 證交法第28-1條 08/17 17:41
nasa709:個人覺得他都說上市了就先往證交法想 08/17 18:36
dttd:這一題重點是在考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會稀釋股權 股東會決議 08/18 22:41
rebecca0906:今天如果題目不要15%改成1%,答案還是股東會特決啦~why 08/22 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