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pazsx125 (d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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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問題] 關於學校掏空案 會計人的責任
時間Thu Oct 28 20:30:19 2010
最近要做學校掏空報告 有個很納悶的地方
查詢關於學校掏空案件
1.景文弊案 掏空已累計高達二十億元 民國90年4月
2.涉掏空2億校產 約談明道中學5人 2005-08-22
3.南亞技術學院爆弊案王姓董事涉嫌7年掏空10億 2007/01/31
4.余陳月瑛母女涉掏空校產 2010/02/27 12:58
5.高縣學校工程弊案 傳喚24人到案 2010年9月
6.多校涉弊案 被告共61人 2010-9-11
查了新聞內容
被起訴的都沒有提到學校會計, 為何學校會計沒有一個被起訴
是新聞沒提到,還是會計是依帳處理,所以無責任?
照理說學校被掏空,會計沒有道理不知道,經手的帳都要一目瞭然,
沒有會計配合,要如何掏空學校?
請各位會計人 幫我解答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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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136.175
推 waiu:會計通常都不能批准這些重大的決定 10/28 22:13
推 jacklin2002:還有一間 淡水有養鴿子的那間... 10/28 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