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uddyman:鄭10版課本有提到權益法的長投排除IFRS 9的適用 01/14 12:28
→ buddyman:你提到的重分類是IFRS 9的規定 我想可能要參考IAS 28 01/14 12:30
→ buddyman:的規定吧 不過鄭10版沒提到權益法 不知道是不是高會才有? 01/14 12:31
你好,感謝你的回應!
我在IAS#28裡權益法第11段讀到這一段話:
「在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原始依成本認列,取得日後其帳面金額則隨投資者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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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所享有之被投資者損益份額而增減。」
姑不論是不是字序誤植,應該是指以原始投資成本認列。
並且你提到權益法排除IFRS#9之適用,因此我想本題也許試如同舊法沖銷其他綜合損益
即為: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800,000 ←原始投資成本
其他綜合損益 - 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90,000
金融資產 - 按公允價值衡量 890,000
其後前期損益調整再調高40,000。
這種作法好處在於如果擬不追溯調整時,亦能讓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保持在
原始成本800,000。
相對的,擬不追溯調整時,若採用不沖銷其他綜合損益作法,會令長期股權投資
為890,000,且後續並無前期損益調整將帳面價值調整至應有餘額。
以上是自己思考的結論,感謝你的回應!
不知道其他板友有什麼寶貴的意見。
※ 編輯: ryuwang 來自: 122.125.58.50 (01/14 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