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akumix:我懂了~ 可能是我觀念沒弄清楚, 謝謝你~ 06/09 12:49
※ 引述《takumix ( )》之銘言:
: 甲公司在X1年初給予20位員工每人各10單位的認股權,估計認股權之公平價值為每單位
: $200,每單位可按每股$50認購公司每股面額$10的普通股50,000股,條件為員工必須繼續
: 服務二年,若中途離職就會喪失執行認股權的權利。X1年初預計有20%員工會在三年內離
: 職,該年實際離職員工人數為2人,而X2年實際離職員工人數為5人,試問X2年底應認列薪
: 資費用的金額為何?
: (A)$0 (B)$10,000 (C)$16,000 (D)$32,000 [答:(B)]
: [疑問: 題目中提到 "條件為員工必須繼續服務二年",但卻又估計3年後離職率?]
: 我的想法:
: X1/12/31 (20-2) * 10 * $200 * 1/2 = $18,000
: X2/12/31 (20-7) * 10 * $200 - $18,000 = $8,000
: 但是解答給的是$10,000,不知道怎麼計算出來的?
總酬勞成本在"給予日"就要設算
故X1年初並不知道X1年底實際離職人數
總酬勞成本應該為20*(1-20%)*10*200=32000
所以X1年應該要分攤32000/2=16000
X2年底為"既得日"
條件已經確認
得知總酬勞成本為(20-7)*10*200=26000
減除X1已認列16000即為X2年應該認列10000
有錯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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