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Account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有寫到一個題目 題目說 1.收到股東贈予公司之庫藏股票,財報上列入資本公積,但稅法應課稅 2.公司變更損益認列方法,而調整前期損益調整,但依稅法應列入本年度課稅所得 所以年底的分錄應該加入這兩個課稅所得去計算 所得稅費用 應付所得稅 但是不懂為什麼還要做一個分錄是 資本公積-受贈 前期損益調整 所得稅費用 這樣剛剛第一個分錄認列的所得稅費用不就又回復原狀了嗎? 謝謝你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6.144.249
iwantanewid:前期損益調整是"前期"利益產生了所得稅,費用不應 07/04 21:52
ggyy56:前期損益調整:配合原則,應由前期負擔該費用。資本公積- 07/04 21:55
ggyy56:受贈:淨效果會是帳上未承認此項之所得稅費用,而資本公積 07/04 21:57
ggyy56:會計上算是與業主往來,不應有相關所得稅費用產生。 07/04 21:57
iwantanewid:列為當期;資本公積-受贈... 07/04 22:01
iwantanewid:有人回答了 07/04 22:01
chuchuu:懂了:)感謝你們^^ 07/04 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