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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出一個角度的想法。你在想想ok不ok 副產品不分攤聯合成本,且出售收入,做當其他收入。 這說明當時副產品不入帳,是要等到出售才會記入。 至於出售收入可為銷貨收入加項或其他收入, 又或者製造成本的減項或銷貨成本的減項。 所以副產品當時不入帳,是以出售收入為收入 那麼他分離點後續的加工成本,就有可能變成製造成本的加項。 至於是不是主產品的製造成本,這個就有點.... 不過他若成為主產品的加項,讓主產品的成本就高估。 巫有一段話有說到:副產品後續之銷售費用及後續生產成本則依其性質於 實際發生時認列為相關當期費損科目。 我的想法是這樣。 供你參考。 ※ 引述《connieni (connieni)》之銘言: : (1) 若副產品不分攤聯合成本,且副產品出售的實際收入作為「其他收入」, : 則副產品在分離點後的加工成本應如何處理? : (A)銷貨收入的減項 : (B)副產品存貨 : (C)主產品製造成本的加項 : (D)主產品銷貨成本的加項 : 答案(C) : 問題: 覺得答案是(B),不管副產品是否分攤聯合成本, : 或其收入轉為「其他收入」,其分離點後的加工成本不是都應該要 : 借:副產品存貨XXX : 貸: 各貸項 XXX : 等出售後再 : 借:現金 XXX : 貸: 副產品存貨 XXX : 其他收入 XXX : 這樣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211.220 ※ 編輯: conk 來自: 114.37.211.220 (02/28 0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