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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一下郝強老師最新版的課本p.442頁 萬全商店原有甲、乙二合夥人,出資額分別為$60,000及$120,000, 今丙欲增設現金$60,000入夥,試分別採用紅利法與商譽法做下列情況之入夥分錄: 我的問題是(1)取得5分之一夥權的商譽法 為何答案是 借:現金 60000 借:商譽 60000 貸:甲合夥人資本 20000 貸:乙合夥人資本 40000 貸:丙合夥人資本 60000 而不是 借 : 現金 60000 貸: 商譽 15000 貸: 丙合夥人資本 45000 好奇怪喔...照教法應該是...(60000+120000)/(1-1/5)=225000 而225000-180000=45000 這應該就是丙合夥人的資本阿... 好怪喔~~ 救命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82.117
e828eo:應該是丙的60000/0.2吧,這樣全部就應該會有300000。 03/22 23:58
e828eo:比起現在的240,000多了六萬,就是商譽,在依比例分給甲乙 03/22 23:58
poopooyou168:我不懂為什麼要用丙的觀點耶...不是用甲乙的觀點嗎?? 03/23 00:38
poopooyou168:請問有高手幫我解答一下嗎>< 03/24 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