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issYang:1/4修法前只能發給新股 修法後也可以發現金 應該B C皆可? 08/06 18:09
→ missYang:至於常務董事...會不會覺得董事9人以下不會有召集困難 08/06 18:10
→ missYang:的問題...才這樣規定? 08/06 18:10
→ chuangfirst:因為有寫到一題選項為:公司設董事7席,常務董事設3席 08/06 19:05
→ chuangfirst:的選項,而這個選項是錯的,所以才有這個疑問@@ 08/06 19:05
→ chuangfirst:更正:那題是說到如果公司章程規定設董事7席,常務董事 08/06 19:19
→ chuangfirst:3席,則無效 08/06 19:19
推 iahuei:所以常務董事只有董事有九人以上才有可能設置。 08/06 21:29
推 popomilk:第一題B不能選的原因就是那樣 08/06 22:15
→ popomilk:第二題如同iahuei大大所言 必須有九人以上董事才可設置 08/06 22:16
→ chuangfirst:謝謝大家解惑:) 08/07 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