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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於95 年中分配股利時,帳載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225,000 元,累積未分配 盈餘帳戶餘額750,000元,其中累積未分配盈餘包括有屬86 年度以前已經彌補之累積虧損 250,000 元。則該營利事業分配股利時之扣抵比率為何? (A)22.25% 獏 (B)30.00% 獱 (C)33.33% 斅 (D)48.15% 答案為(B) 依所得稅法第66-6條第3項規定: 營利事業帳載累積為分配盈餘,係指營利事業依商業會計法規定處理之87年度或以後年度 之累積為分配盈餘。 為什麼"其中累積未分配盈餘包括有屬86年度以前已經彌補之累積虧損250,000元"不用 考慮進去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7.224
kim0926:因為用來彌補虧損的盈餘也是屬於86年度以前的盈餘 08/24 17:06
kim0926:假設營利事業86年度是虧損,那麼用來彌補的盈餘應該就是 08/24 17:07
kim0926:積至85年度的未分配盈餘 08/24 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