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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qkidqq (acc)》之銘言: : 請問IFRS 9延後實施,那企業發行複合工具時,必須將「負債組成部分」與「權益組成部 : 分」分別認列,且應將主要價值優先歸給「負債組成部分」,請問大大這一部分還適用嗎 : ?還是要回到以前的做法了?謝謝! 就本人理解,因IFRS 9延後實施,則因採用IAS 39,則複合工具發行時部份兩者是一樣的, 也就是仍是先決定負債部份, 若有錯,仍請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2.143.36.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