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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星出版公司於12年12月1日運送3,000本出版品予大學書城, 每本批發價為$600,成本$450。文星與大學書城訂有保證條款, 約定出貨量之1/3若於半年內未出售者,得享有退貨權。合約亦 規定大學書城應於12月底支付全部貨款的50%,其餘50%則開立6 個月期票。文星出版公司對於該批出貨之退貨情況無法合理估計 ,依據大學書城於13年初提供之銷售資料,截至12年12月31日, 該出版品已經售出500本。試問文星出版公司於12年對於該批出 貨應認列之銷貨毛利金額為? 我的想法是, 因為條款規定只有1/3的出版品享有退貨權, 所以2/3出版品(2,000本)的收入確定已賺到, 因此銷貨毛利為 ($600-$450)*2,000 = 300,000 請問這樣對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161.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