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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自林蕙真老師高等會計學新論第二章部分課文 甲公司於X1年9月30日以換發新股方式吸收合併乙公司,甲公司為存續公司,換股比例為 每0.4股乙公司股票,換發甲公司股票1股。 合併前甲公司有5,000股普通股流通在外並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該日之市價為每股$32; 合併前乙公司有3,000股普通股流通在外,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但估計之公允價值為每 股$80。 試作:辨認此企業合併之收購者並設算移轉對價之金額。 法律上的收購者=甲公司 根據換股比例 甲公司應該發3,000/0.4*1=7,500給乙公司 甲公司發行股數總計=5,000+7,500=12,500 甲公司占有股數=5,000/12,500=40% 乙則是60% 屬於反向收購之會計處理 乙公司為實質上經濟上的收購者 移轉對價之公允價值計算: (一)甲公司股數=5,000 乘上"活絡市場"報價@32=5,000*32=160,000 (二)依照一般收購理論 乙公司為了符合60%的持股比率 應該再發行 =(3,000/0.6)-3,000=2,000(股數) 2,000*無活絡市場報價@80=2,000*80=160,000 請教各位 這邊兩者計算都是160,000 應該是剛剛好的是嘛? 如果要取其一的話 應該採具有"活絡市場"報價之一方金額 較可衡量移轉對價之公允價值? 假設數字不一樣的話 是抓(一)的計算嘛? 感謝~ 高會怎麼改那麼多阿...大三唸的高會似乎都不適用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9.200.42
kurtdh:要抓(二),IFRS採收購法。我高會是6年前念的,自修好累Q_Q 07/15 16:21
感謝k大的說明 k大很厲害!!! 高會我算兩年前唸的 也好久了阿還是當學生好
ohcat:樓上正解哦! 07/15 20:45
kkkkwang:天哪幸好我有看到這篇 07/16 00:41
anguskenneth:理論上應該是會一樣,如果不一樣以(二)為主 07/16 02:00
理論上數字一樣嘛謝謝 所以那計算數字被設定好的? 我會記得抓(二)的算法
plumerialin:昨天也才看到這個,以前學的都白費了 07/16 08:15
第二章是新增的 內容難好多 反向收購配合EPS股數計算內容好新喔 p大加油!!! ※ 編輯: roy147yo 來自: 124.9.197.204 (07/16 08:56)
roy147yo:再次感謝五位版友們的說明 謝謝 : ) 07/16 08:57
經版友熱心的查證指出 依照IFRS釋例下 的確是以"公允價值"衡量比較妥適(抓活絡報價比較好) 供各位參考感謝~ ※ 編輯: roy147yo 來自: 124.9.193.142 (07/20 08:45)
kazake:所以不是抓(一)嗎?? 08/14 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