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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資公司本來就要先認列減損損失的喔!! 只是因為這題剛剛好友達並未減損 投資公司(興安)認為被投資公司(友達)的可回收金額為$660,000 反推友達公司減損後的股東權益還有$2,200,000,剛好和友達公司的BV一樣 總之,如果做友達的減損可能性測試 min(原帳面價值,可回收金額)=min(2200000,2200000)還是2200000 因此友達公司不必做減損,不然友達公司本來就是要先做減損測試, 並沒有甚麼新做法和舊做法吧!! 友達減損的剛好只是他那個機器低估未入帳的60000 以上如有誤,還請各位高手糾正,謝謝!! ※ 引述《hahaha1 (依舊~)》之銘言: : 96年的會計師中會考題 : 一、興安公司於96年1月1日以每股$30購入有達公司流通在外普通股 : 100,000股之30%,興安公司對有達公司具重大影響力但未具控制能力, : 當時有達公司普通股股東權益為$2,800,000,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之差異, : 經分析係因機器設備帳列金額低估所致,該設備剩餘耐用年限為5年。 : 有達公司96年度發生淨損$600,000,且有客觀證據顯示該投資可能發生減損, : 經評估投資有達公司之可回收金額為$660,000。 : 試作: : (一)列示96年底認列減損前興安公司投資有達公司科目餘額。 : (二)96年底興安公司應有之認列減損分錄。 【100年CPA】 : 《解》 : (一)差異數=$30×30,000-$2,800,000×30%=$60,000 : 每年攤銷$60,000÷5=$12,000 : 投資損失=($600,000)×0.3-$12,000=($192,000) : 96年底投資有達公司科目餘額=$900,000-$192,000=$708,000 : (二)減損損失=$708,000-$660,000=$48,000 : 分錄如下: : 減損損失 48,000 :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48,000 : -------- : 這是以前的解答 可是我看現在的林蕙真現在的解法 : 是 被投資公司 先減損測試一次 <見七版下冊p119> : 然後 投資公司的帳面金額 再跟 可回收金額x持股比例 : 再測試一次 到底 哪種作法是對的?? : 可是 林蕙真 後面習題 也有96年這一題的題目 : 算式是跟以前的沒有不同 : 再麻煩各位高手 可否告知 怎麼做 謝謝!! : IFRS改真多 好多改來改去 唉 拜託各位了!! : 還有另一個問題 : 如果 林蕙真的七版下冊p119 如果 被投資公司 要認列減損 : 投資公司的投資帳戶 要不要含這個減損 是 減損x比例 嗎?? : 謝謝各位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19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