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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取權利不利金額為8萬,因不能解約 所以 Min(不利金額,解約金額) 收購金額要兩部分看,要先把結清損失扣掉,剩下的才是移轉對價 X5/1/1 技術合約結清損失 80,000 現金 80,000 可辨認資產 740,000 再取回權利-技術合約 100,000 可辨認負債 320,000 現金 420,000 廉價購買利益 100,000 X5/12/31 攤提費用 20,000 再取回權利 20,000 (再取權利續後衡量要依剩餘合約年限攤銷 10萬/(9年-4年) X1/1/1~X4/12/31合約已過四年 再取回權利BV=100,000-20,000= 80,000 X6/1/1 現金 100,000 再取回權利 80,000 出售利益 20,000 以上,如有錯誤請糾正! ※ 引述《jim1209 (Joba Chamberlain)》之銘言: : 5.紐約公司於X1年1月1日與洋基公司簽訂技術合約,授權洋基公司使用紐約公司之某項技 : 術,合約期限為9年,不得展延。紐約公司於X5年1月1日以現金$500,000吸收合併洋基公 : 司,當日洋基公司可辨認淨資產之公允價值包括:與紐約公司所簽訂之技術合約$100,000 : 、其他可辨認資產$740,000及負債$320,000。該技術合約條件對紐約公司而言較市場條件 : 不利,不利之金額為$80,000。合約規定不得提前解約且紐約公司於收購日前並未針對此 : 不利狀況認列任何資產或負債。紐約公司有關之會計處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X5年1月1日應認列之技術合約結清損失$80,000 (B)X5年1月1日應認列「再取回之權利-技術 : 合約」$80,000 (C)X5年1月1日應認列之合併商譽為$80,000 (D)X5年1月1日企業合併之 : 移轉對價為$520,000 : 6.承上題X6年1月1日紐約公司將收購日所取回之技術合約以$100,000售予尼克公司。當日 : 紐約公司應認列出售該技術合約之(損)益為何? : (A)$80,000 (B)$60,000 (C)$20,000 (D)$10,000 : 答案是A跟C : 主要是合約不利金額那邊看不太懂 : 想請問分錄應該怎麼做? : 下面是我的想法 不知道對不對 : X5/1/1 : 借:其他可辨認資產  740,000 : 借:技術合約結清損失  80,000 :   貸:其他可辨認負債  320,000 :   貸:現金       500,000 : 因為合約是紐約公司本身的,所以紐約公司帳上不會列列合約? : X6/1/1 : 借:現金       100,000 :   貸:出售合約利益 20,000 :   貸:保留盈餘     80,000 <-追朔調整去年認列的損失這樣? : 請求高手解惑,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166.105
Dural:早五分鐘被搶先了 XD 08/20 20:57
jim1209:謝謝! 08/20 21:39
roy147yo:林蕙真老師高會第二章真的很重要XD 08/21 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