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jake (see u again!)》之銘言:
: 請問版大:
: 反向收購的每股盈餘公式是否如下:
: 1. 當年度: 法律上收購公司(會計上被收購公司)淨利/調整的流通加權股數(如下)
: 報導期間開始至收購日: 會計上收購公司平均流通加權股數*換股比例
: 收購日至報導期間結束日: 法律上收購公司實際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 2.前一年度:會計上收購公司淨利/會計上收購公司平均流通在外股數*換股比例
: 因為看到林蕙貞老師課本練習題第三題,只給法律上收購公司的當年及前一年淨利.
: 因此特別詢問大家,是否本人理解的公式正確?
假設甲吸收合併乙(乙反向收購)
1.當年EPS=甲淨利/乙換股後股數*期間+甲合併後實際股數*期間
2.前年EPS=乙淨利/乙換股後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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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3.1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