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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考成大會研所 題目有一題關於土地重估價的問題 它期末都會評價一次,然後規定出售時將以前年度重估增值轉保留盈餘 然後他一年底的評價有重估增值 這樣第二年9/1出售時,售價高於第一年底重估後的帳面價值 這樣要先重估後再出售,將兩次評價的重估增值轉保留盈餘 還是只有第一年的重估增值轉保留盈餘,然後9/1出售的差額作處分損益? 這好困擾我Q_Q 怕之後研究所又出現一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174.49
jayerman:我記得好像有說先評價再出售吧? 02/24 16:10
multiplier:只有第一年的重估增值轉保留盈餘,然後9/1出售的差額作 02/24 22:01
multiplier:處分損益吧~ 02/24 22:01
hahaya23:我也記得是出售前才評價 02/24 22:57
puding0713:我是將兩次重估轉保留盈餘...想借問那題備供轉持有的 02/24 23:06
puding0713:未實現+直線法,是不是要年底調利息? 02/24 23:06
Markowitz:鄭老師第11版中會p.441有提到-除列損益若採重估模式,若 02/25 09:17
Markowitz:採重估模式,於出售前辦理重估,出售損益爲零;若未辦理 02/25 09:20
Markowitz:若未先辦理重估,則有出售損益,應計入當期損益。 02/25 09:22
Markowitz:IASB對於資產處分時是否應辦理重估或再衡量並無規定, 02/25 09:24
Markowitz:企業可以自行選擇,但應一貫採用,並應加以揭露。:") 02/25 09:26
Markowitz:備供轉持有,將兩法的利息差額於每期認列利息收入, 02/25 09:31
Markowitz:逐期將掛在帳上的OCI-未實現損益沖銷,不是用直線法吧? 02/25 09:33
puding0713:該題目是備供轉持有,採直線法攤銷。所以是將兩法在直 02/25 13:31
puding0713:線法下,利息收入的差額分期攤銷,是這樣吧? 02/25 13:32
puding0713:只是沒看過用直線法的備供轉持有,感覺怕怕的XD 02/25 13:32
Markowitz:若題目指定用直線法,攤銷就用同招,沒給有效利率也沒轍. 02/25 19:32
Markowitz:沒報成大,不曉得原題,揣摩你轉述的題意,推論可行作法:") 02/25 19:34
現在有點DOWN 居然沒看到第一題原題目有說要出售前評估... ※ 編輯: qwqa 來自: 123.192.174.49 (02/25 21:05)
puding0713:down+1...還有其他間,加油 02/26 11:38
frank02101:題目有說出售前才評價+1 02/27 10:41
sneak: ") https://muxiv.com 11/07 02:18
sneak: IASB對於資產處分時 https://daxiv.com 12/31 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