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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算法如下: 總債務=200+利息 50 = 250 債務整理後的債務 = 50 + 50 = 100 所以債務整理利益 = 150.. 但其實我原本是想用設備的FV 30作為債務整理後的入帳基礎.. 但因為沒有 170 的選項,所以改以帳面價值... 板上有人知道為什麼不是用FV呢? 另外,在此題應該還有個處份設備損失 20. 有錯請指正. ※ 引述《winlicense (大贏家)》之銘言: : B 5 丁公司有一紙公司票據(面額$200;X4年年初到期;另積欠利息$50),因財務困難無法還本付息,故已於 X4年年初進行債務整理並完成協商,協商結果如下:以設備一套(帳面值$50;公允價值$30)搭配若干股票(面額與市值皆為$50)。丁公司應認列多少債務重整利益? : (A)$100 (B)$150 (C)$200 (D)$250【101原住民三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2.143.62.8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Accounting/M.1402596133.A.6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