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td57551 (JACKY)
看板Accounting
標題[問卷] 101年記賬士營業稅
時間Sun Nov 2 17:47:46 2014
(二)假定欣欣公司係一兼營營業人,於民國101年7、8月份與營業稅有關資料如下:
1.開立三聯式統一發票100份,合計應稅銷售額2,000,000元,稅額100,000 元,其中固定資產400,000元,稅額20,000元。
2.開立二聯式統一發票180份,應稅銷售額6,300,000元(含稅);零稅率銷售額1,200,000元;免稅銷售額1,000,000元(不含土地) 。
3.上期應稅銷售額200,000元,稅額10,000元,於本期退回。
4.本期進貨及費用支出合計6,800,000元,稅額340,000,取得三聯式統一發票扣抵聯,其中交際費300,000元,稅額15,000元。
5.本期購買固定資產(機器設備)8,400,000元,稅額420,000元,取得三聯式統一發票扣抵聯。
6.進口貨物(非固定資產)經海關核定之完稅價格為6,000,000元,進口稅捐1,200,000元,商港服務費240,000元,貨物稅1,000,000元。
7.上期進貨20,000元,於本期退出,收回稅額1,000元。
8.上期累積留抵稅額600元。
根據上述資料,試問欣欣公司當期扣抵進項稅額為多少?應繳或應退稅額為多少?本期累積留抵稅額為多少?
銷項:390000
進項:1038600
不得扣抵比率是:0.1%
溢付是:649200
但小弟有疑惑的是退稅金額:
1200000+0.05+420000=480000
為何420000不用*0.9,不是0.1%不可扣抵?找遍網路都是直接用420000
懇請高手幫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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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azamiakira: 算退稅限額不用考慮不可扣抵比率 11/02 19:56
→ kazamiakira: 0%銷售額*5%+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可退稅限額上限 11/02 19:58
→ catd57551: K大,但他進項時只有*0.9,這樣不是等於多退? 11/03 01:51
→ kazamiakira: 或參考營業稅法第39條,這是公式是法規訂明的 11/03 12:34
推 gaweimp: 不得扣抵比率小數點後無條件捨去,這題全部可抵 11/05 20:54
推 gaweimp: 啊看錯、這題應該是10%沒這問題 11/05 20:59
推 gaweimp: 應該說營業稅是大水庫理論,只要最後總結的溢付稅額大於 11/05 21:08
→ gaweimp: 可退稅上限就可全退,直接看403表比較清楚 11/05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