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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假設有個分錄: 借:所得稅費用 500 貸:應付所得稅 400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100 此DTL假設隔年全數迴轉,為:借DTL 100 貸:所得稅費用100 我不解的是,為何迴轉時貸方是所得稅費用?? 這樣做完,整體所得稅費用=500-100=400,等於應付所得稅, 也就等於實際繳給國稅局的稅金,請問大大要如何理解這貸方的觀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42.25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Accounting/M.1420696228.A.D6E.html
Morris1101: 貸所得稅費用或利益都可,報表最後以淨額表達,若為淨 01/08 16:32
Morris1101: 貸方則為所得稅利益,反之則為費用。 01/08 16:32
key09191: a大你好,因為第一年繳的稅金是400元,如你給的數據, 01/08 16:37
key09191: 我們並不知道第二年應該繳(退)多少稅金,所以不會貸記 01/08 16:38
key09191: 應付所得稅 01/08 16:38
key09191: 不知道是不是要問這個呢? 01/08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