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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Examination 看板 #1KlSt3A_ ] 作者: iloveangel (最愛天使帝國)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新聞] 立院三讀 開放國考應考人閱卷 時間: Tue Jan 20 11:38:40 2015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501200094-1.aspx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0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典試法部分條文,國家考 試應考人除可複查成績,開放申請閱覽試卷,但不得複製。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應考人在放榜後,可依法申請複查成績或閱覽試卷。應考人閱覽 試卷不得有抄寫、複印、攝影、讀誦錄音或其他各種複製行為。閱覽試卷方式、範圍、申 請期限與收費等,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定之。 考選部長董保城去年12月29日表示,未來考生可看自己的考卷分數與老師評閱方式,如果 不能接受,可提訴願或行政訴訟。另外,閱卷委員知道應考人可申請閱卷,閱卷會較審慎 ,有助提升閱卷品質,這是創舉。 此外,典試法增列「分數轉換的方式及標準為典試委員應決議的事項之一」規定。 考試院表示,未來部分考試成績計算,按考試性質需要,可採量尺分數或百分位數等轉換 方式。 考試院說,部分科目因閱卷分數偏低,導致錄取不足額等情況,如能透過分數轉換,可使 考試達一定穩定性;另外,選試科目類科,不同科目間難易度不均,用量尺分數可避免爭 議。 現行條文規定,應考人如違規舞弊,應依規定扣考或扣分;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違規 舞弊應依規定扣考、扣分或不計分,如涉及刑事責任,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為擴大題庫試題來源,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得公開徵求、交換或購置國內、外試題; 經考選部遴聘具典試委員資格者擔任題庫試題的命擬、審查。 院會通過附帶決議,要求考選部6個月內完成研議公布申論式試題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可 行性,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1040120 (中央社 104-01-2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167.2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21725123.A.2BF.html
yeatsfang215: 對考生有利...good 01/20 11:46
Jeffery71: 閱卷只能看到該題分數(兩閱就兩組數字),一點點用都沒 01/20 11:47
Jeffery71: 應該公佈申論、簡答題閱卷參考答案 01/20 11:48
yeatsfang215: 有呀。閱卷分數與老師評閱方式呀!申論答案就可能沒 01/20 11:56
yeatsfang215: 那麼快,還要評估可行性,幾年後了吧 01/20 11:56
weimingg: 不過能看兩組分數就很有幫助了... 01/20 11:57
yeatsfang215: 方式應該還沒定吧。@@ 01/20 12:03
twnc1006: 覺得申論題應該公布參考答案+1 01/20 12:17
asonge0000: 申論題 常常根本是運氣決定 01/20 12:28
goshfju: 這樣好累喔 為何不公布擬答就好 01/20 12:38
goshfju: 考試院會很忙 哈 不過對考生是大福音啦 01/20 12:41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onk (114.37.209.13), 01/20/2015 12:50:47
aguey: 都至少是大學畢業~考"選擇題",弱化程度!!! 01/20 16:37
aguey: 培養出不具獨立思考能力的答題機器 01/20 16:37
anguskenneth: 公佈參考答案比較實際啦 01/20 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