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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我昨天在背包客的網站看到好多人討論 有兩種說法 規定上是說 如果duration三十天的話就是在申根國的總天數累計不能超過三十天 請問這是說一次旅行的累計(中間回英國就重算) 還是不管你有沒有離開申根國 只要你在申根簽證過期前待在申根國的天數加總不能超過三十天 因為我有一個朋友在英國唸書很多年了 他說八年來他都是以第一種 也就是中間回英國就重算這樣的方式 都沒有出過問題 他還說要不然他拿到申根半年多次 總共只能三十天的話這沒有意義啊 我寫信去問捷克駐英國大使館 結果他們竟然回我捷克文 我快昏倒了...orz 請問各位了我真的爬文越爬越困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1.111.243.37 yasmina:轉錄至看板 VISA 07/16 22:48
nyah :是加總不能超過三十天喔 07/16 22:57
yasmina :謝謝 07/16 23:02
rain29 :那請問如果兩個月內用完30天,還要再去同一個國家呢 10/22 23:23
rain29 :要先預約取消掉簽證 然後在預約重新申請一次嗎? 10/22 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