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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在2008年初由家人代為申請停保, 之後年中回國一周剛好生病,卻懶得多跑一趟復保再停保,便自費看醫生。 而這次又回台灣想要辦理復保,上網一查才發現所謂的"健保陷阱", 大驚之下趕緊收集相關資料,這才了解停復保的規定相當嚴格。 因此要提醒已/欲辦理健保停保的同學一定要詳讀規定, 並注意健保局在2008年4月23日已更改規範,只要有回國就一定要去復保, 否則下次再申辦復保時,保費會從停保後最早的入境日起開始計算, 並無法追溯補辦停保。(我希望健保局有把該規定印在新的停保單上) 以下是停復保相關法規的變更: 2008年4月23日前的規定(衛生署函釋)是在單次出境未滿六個月的前提下, 只要返國不超過30天,可免向相關單位申請復保。 在網路上搜尋的結果,很多人甚至是停保後不曉得這個30天的規定, 回國待ㄧ個多月後離境,下次再返國想要復保看病, 卻被健保局要求繳交自停保後首次入境日起的健保費, 這通常都是累積一兩年後才獲知,保費可能高達上萬元。 2008年4月23日後上述衛生署函釋已停止適用, 也就是一旦申請停保,只要有回國就一定要去復保(無論停留時間長短), 一時疏忽的話,下次再申請復保時會被催討自上次入境日起的保費。 如果是辦理停保後已經入境過未復保的同學,則要盡快請家人代為處理復保再停保, 因為目前看到的案例都是健保局沒主動告知,一般人又疏於研讀相關規定, (一般誰想到只是返國一周也要申請復保再停保?又,其實這兩項可以同一天辦理) 因此造成預料之外的一筆高額保費。 緩衝配套: 如果是在2008年4月23日以前申請停保,可享有一次按照之前衛生署函釋的從寬措施, 也就是若之前出境未滿六個月,期間入境少於30天,並沒有辦復保, 可免除繳交自該入境日迄今的保費義務。以我的例子來說,便適用此項規定, 因此只要繳交本次入境日迄今的保費即可。 (沒有這一條的話,就要飛掉一年多的保費六千多元吶~) 詳見健保局網站:http://www.nhitb.gov.tw/newpaper/epaper_1.asp?cid=189&eid=8 當然在此就不詳談在網路上為人詬病的議題, 主要就是健保局其實和入出境管理局有資料庫連線, 強制徵收保費卻不採電腦自動復/停保,讓很多人因為一時失察, 回台灣想看醫生時卻造成要補繳上萬元保費的狀況, (甚至有人提出之前在台自費就醫的證明,一樣要繳錢) 有興趣的人可以估狗看看。也不曉得未來政策會不會改進就是了。 停/復保的議題爭議很多,或許和很多長期旅居國外卻只想短期回國一個月, 繳交一小筆保費看病拿藥利用台灣健保資源這樣的現象有關吧。 這次我回台,打算要去復保,我爸媽竟然還阻止我, (大概最近報稅季節吧,對繳錢給政府特別不爽。) 說是這樣要補繳好幾個月的保費,不如就等下次回來再復保吧。(囧) 幸好有仔細查過了規定,不然一兩年後再發現就一次把他們兩老嚇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31.116 switchoff:轉錄至看板 studyabroad 05/05 03:14
POYUANG :我去區公所辦的時候,承辦人員都有說的很清楚耶。:) 05/05 03:56
switchoff :很好的區公所!!樓上運氣好!我們家這邊都完全沒講... 05/05 04:39
PH27 :感謝告知,看來要麻煩家人處理了 05/05 05:02
pockets :有規定要出國超過6個月以上才能停保嗎? 05/05 07:42
flac :所以回台休假第一件事情是復保 返校前最後一件事情是 05/05 09:26
flac :再次停保? 05/05 09:27
switchoff :該函釋解釋適用於停留<30天 已修正 將另發文補充說明 05/05 17:57
switchoff :只要預計停留超過六個月即可停保。但若之後回國日期 05/05 18:24
switchoff :自出境日未滿六個月會被追討之前所有費用,停保註銷 05/05 18:25
switchoff :flac: 兩者可一天辦理。 05/05 18:26
※ 編輯: switchoff 來自: 123.193.31.116 (05/05 18:29)
martintu :我這邊的市公所也沒有跟我說的這麼詳細,感謝告知此 05/05 20:31
martintu :訊息! 05/05 20:31
switching :繳給外國學校這麼多錢 給祖國一些錢也還好吧XD 08/06 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