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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ukagod (luka)》之銘言: : 我覺得真的是很不妙 : 所以寫了一封信給簽證中心 : 想請問各位大大的意見 : 我的情形如下: : ---------------------------------------- : 你好 : 我想要請問一下有關於財力證明的相關規定. 我已經在7/23開立了從 : 五月份開始達到足額存款的財力證明與存摺翻譯.原本可以好整以暇的申請英國簽證, : 但是因為在大陸的親人有緊急的事情, 所以全家飛了一趟大陸直到昨天才回國 : ,明後兩天又要出差到南部,因此最快下周一(8/23)才能申請簽證, : (從7/23到8/23之間 我在8/6有領過一次1000元新台幣,已經破壞了連續存款28 : 天的連續性,但是餘額還是有達到英簽的標準) : 所以資料都已經備齊,但是因為時間真的是"一個月正整"所以才想請教一下, : 這樣申請英簽是否會有風險?或者是有甚麼樣的補救措施 有提款存款不是重點,重點是你的最低金額有沒有總是超過最低的要求 即「學費+生活費」 如果你的金額總是沒有低於最低的財力證明數字 那你並沒有破壞28天的規定 如果你擔心你的存款證明放太久,你可以重新申請一份 或者,其實你翻譯存摺即可 原則上翻譯存摺其實就不需要餘額證明了 : --------------------------------------------------- : 現在的感覺真的非常抖,因為在板上大家都說了開立證明後的一個月內 : 要去遞件,但是這一個月到底是31天還是30天啊~~~~~(崩潰) : 剛好又碰到8/21 & 8/22是假日 所以我只能預約到8/23的英簽時間 : 不知道有沒有人碰過這樣的情形 就算是從8/6重開證明,也要等到九月初才能再去遞件 : 很該死的我又已經開了9/9的機票(因為當初覺得沒問題...) : 有沒有人可以提供一個月是31天的信心給我 = = -- Flickr:http://www.flickr.com/photos/chioushib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220.141 ※ 編輯: Chioushiyan 來自: 118.165.220.141 (08/18 16:12)
lukagod :他們回信了~的確是翻譯存摺就好 感謝大大 08/19 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