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huichang (小惠)
看板Aerobics
標題[新聞] 金牌易主加州消費權益受損 消基會擬提告
時間Tue Jan 23 16:35:06 2007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程仁宏今天表示,健身中心金牌易主為加州後,接獲
原金牌會員陳情指出,會員終止合約不退費,成為新會員也不能使用其他加州
分店等不合理情事,消基會不排除提起團體訴訟保障消費權益。
消基會今天召開「『金牌』易主『加州』,消費權益縮水』」記者會。
程仁宏於記者會中與不便公布姓名的原金牌會員電話聯繫,根據這名消費者表
示,前後共繳了3筆費用給金牌,包括入會費新台幣5000元、月費988元及一筆
未定位是「權利金、押金或保證金」的3萬元;但在金牌易主給加州後,會員欲
終止合約卻不能退費等不合理情事。
程仁宏則總結這次健身中心易主事件共有兩大消費權益受侵害。
他說,這名消費者得到的不合理對待是,「終身月繳的會員,得以選擇終止合約
,卻不退任何費用…」,以及「可以移轉成加州單點新會員,卻不能使用加州其
他分店.. 」。
他強調,關於3萬元不退還予消費者,已違反消保法第11條規定,依法應做有利於
消費者的解釋,若消費者視為保證金,即應全額退費。
其次,金牌老會員不能使用加州其他分店,加州會員卻以可使用已成加州大安店
的原金牌店設備,依據消保法第12條明文規定,定型化契約中的條款違反誠信原
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
程仁宏呼籲,行政院體委會、消保會應主動出面處理,了解劍湖山公司將金牌出
售給加州的過程,否則消基會不排除提出團體訴訟,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不過「加州健康俱樂部」直至中午都未做出回應。消保會則表示,加州必須概括
承受原金牌會員的消費權益,詳情將展開調查。
來源:中國時報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30503+13200701230112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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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ODMODE:金牌變加州,加州不限點會員用是理所當然,金牌會員可以用 01/23 16:37
→ GODMODE:但,他原本就只有一家,這樣的標準並不合理 01/23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