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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查詢升等相關規定時,發現一個不合理的規定 規定寫道: 升等論文必須是五年內,且為取得前一等級教師資格後 才能當成升等論文 也就是說 從一月初提出升等,直到七月多公布 這半年的期間內發表的論文,並不算在升等論文中 不論是我現在要提升等副教授,或者未來提升等教授 都不算! 因為這半年正好處於升等的緩衝期... 這樣真的十分不合理! 我問過系上幾個升等過的老師 他們也說規定是如此.. 不知道此規定是否是各學校通用? 為何為有此不合理之規定呢? 如果那半年內出了一篇Science 豈不是白忙一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40.237.13 ※ 編輯: kerororo 來自: 123.240.237.13 (12/09 22:11)
jasontfyeh:時間是以起資日計算,只要在起資日後的都算 12/10 09:50
kerororo:jason大我知道是起資日算。但是我的問題是提出到起資之間 12/10 12:30
kerororo:的論文是不算任何升等點數的,很不合理。 12/10 12:30
cmyang:升等七月通知你,但是起資日應該還是一月吧!我印象中我 12/11 14:18
cmyang:老闆接到升等通過通知,但是他經歷中的日期是註記在學期初 12/11 14:20
cmyang:。所以一月後的論文往後還是可以用吧? 12/11 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