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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這麼認為啦 ... 接受的論文就可以拿去升等,所以如果你在提出升等時論文已經接受,但是還沒登出來, 就直接拿去用。 如果有論文在 1-7 月之間被接受呢? 依照我的經驗,接受之後等個半年才登出也是常有的事情。所以算算登出時 7 月應該過 了,那就留著等下一階段用。 如果你的期刊登出的速度超快,可能可以考慮在 revision 的時候拖幾個禮拜,或者保險 一點等校對的時候再拖一下。 ※ 引述《kerororo (keroro)》之銘言: : 最近在查詢升等相關規定時,發現一個不合理的規定 : 規定寫道: : 升等論文必須是五年內,且為取得前一等級教師資格後 : 才能當成升等論文 : 也就是說 : 從一月初提出升等,直到七月多公布 : 這半年的期間內發表的論文,並不算在升等論文中 : 不論是我現在要提升等副教授,或者未來提升等教授 : 都不算! : 因為這半年正好處於升等的緩衝期... : 這樣真的十分不合理! : 我問過系上幾個升等過的老師 : 他們也說規定是如此.. : 不知道此規定是否是各學校通用? : 為何為有此不合理之規定呢? : 如果那半年內出了一篇Science : 豈不是白忙一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185.73
birdinucr:興大要求的升等著作必須已刊出,已接受的不能用 01/02 23:57
Festung:是說包含所有參考都要已刊出,還是只代表作必須已刊出呢? 01/03 00:14
guare:興大這樣可真嚴格呀!有沒有教師會?要不要去爭取一下? 01/06 20:35
birdinucr:我老闆當年要升等時,所辦說抽印本才算數,各系不同嗎? 01/07 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