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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這個問題,我想要從制度面來作解釋。目前教師升等的制度,大致上可以分為自審及 一般的兩種方式進行,但是都還是由教育部學術審議委員會 Council of Academic Reviewal & Evaluation來管理,這個單位的相關網站為: http://www.edu.tw/academic/itemize_list.aspx?pages=1&site_content_sn=7900 目前學校你進行升等作業時,是一定要進入的學審會相關網頁,填寫基本資料,而每個學 校聯絡的窗口為: 進入網址https://www.schprs.edu.tw/index_1.jsp ,接著選「業務簡介」這個選項。 您就可以看到相關的聯絡人資料。 接下來就是問題的核心,為何會出現認同著作標準不同的原因?有的是到接受即可?有的 一定要刊出?如果是「自審」學校,就是教育部賦予自己審查升等制度的學校,在兩次的 外部審查時,也就是兩次所謂的「外審」,都可以學校自己進行,當然在時間流程控制上 ,比較不會拖的太久,但是審查的通過標準也學校自己訂定及認定的,這是因為教育部想 要減少一點在這方面的人力分配,另外一方面也是為了要避免,常常出現的問題:我們學 校跟其他學校發展走向與風格都不一樣,不見得完全以研究為主,為何要用同一套標準? 由學校自審,的確是可以訂出屬於學校自己認可的升等辦法,但是往往都比一般流程來的 嚴格!因為除了研究外,通常還會外加行政、教學、服務..等條件。 一般流程則是學校自己進行一次外審,另外一次就是由教育部學審會逕行送的外審,所以 一共還是兩次外審,但是也因為一個負責人要負責很多學校,常常會拖的比較久一點。至 於時間點的認定上,到是真的都是一樣,就是你升等日之前的期刊,的確都不能算,或許 您有很多種的解釋方式,但是處理的行政人員(一般來說是人事室),他只會有時間上的認 定,也就是即使你放進去著作列表或代表著作,他還是可以劃掉。 比較麻煩的是,現在有越來越多的學校,開始不採用追溯的方式,也就是你如果送出去, 拖了半年才知道通過,在通過時的時間點,必須等到下學期的開始(2/1、8/1)才會開此採 認,這樣子時間可能會導致,至少是半年,也可能長達一年的期刊,幾乎是通通作廢。但 是無可奈何的是,決定這樣做為是否可以實施的,都是教授的資深教師,這個對他們來說 ,完全是事不關己,而且在國私立學校,還可以幫學校節省經費(月薪及鐘點費)。故研判 未來這樣的學校只會越來越多,或許會您會埋怨,為何後進的教師就要比較辛苦?但是制 度改變問題,是很難加以改變?就跟早期畢業博士是就是副教授一樣?現在博士畢業要教 書,除了是助理教授外,還要接受外審考驗,雖然有萬般無奈,但是還是必須要接受! 以上為個人淺見,提供您作參考! ※ 引述《guare (瓜籽)》之銘言: : 我是這麼認為啦 ... : 接受的論文就可以拿去升等,所以如果你在提出升等時論文已經接受,但是還沒登出來, : 就直接拿去用。 : 如果有論文在 1-7 月之間被接受呢? : 依照我的經驗,接受之後等個半年才登出也是常有的事情。所以算算登出時 7 月應該過 : 了,那就留著等下一階段用。 : 如果你的期刊登出的速度超快,可能可以考慮在 revision 的時候拖幾個禮拜,或者保險 : 一點等校對的時候再拖一下。 : ※ 引述《kerororo (keroro)》之銘言: : : 最近在查詢升等相關規定時,發現一個不合理的規定 : : 規定寫道: : : 升等論文必須是五年內,且為取得前一等級教師資格後 : : 才能當成升等論文 : : 也就是說 : : 從一月初提出升等,直到七月多公布 : : 這半年的期間內發表的論文,並不算在升等論文中 : : 不論是我現在要提升等副教授,或者未來提升等教授 : : 都不算! : : 因為這半年正好處於升等的緩衝期... : : 這樣真的十分不合理! : : 我問過系上幾個升等過的老師 : : 他們也說規定是如此.. : : 不知道此規定是否是各學校通用? : : 為何為有此不合理之規定呢? : : 如果那半年內出了一篇Science : : 豈不是白忙一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9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