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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rlem77 (asdd)》之銘言: : 借這個標題有個類似的個案想請教各位 : 有一位教授近期在國內三本期刊發表其研究(社會科學) : 第一篇是分析A學科 : 第二篇是分析B學科 : 第三篇是綜合前面兩篇,即分析A與B學科 : 這三篇從前言、文獻、研究方法幾乎雷同 : 請問這樣是否有一稿多投的行為? : 還是遊走在規範的邊緣? 我的例子是 我2007年和一位台灣的教授合寫一篇paper 後來這篇paper在美國出版,我是第一作者 去年中我才知道 這個教授把這篇paper幾乎一字不差,用中文在台灣又出版一次 沒有讓我知道,也沒把我名字掛上 他也沒告訴我 是別人告訴我我才發現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1.155.155.213
HIbaby:後來你有寫信給他嗎? 02/10 0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