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AfterPhD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jangwei (呆呆)》之銘言: : 其實還有一個方法,原po沒想到也沒提到, : 就是"經費流用"(這個方法適用所有項目間的費用轉移)。 : 可以填寫一份"經費流用申請表",將"出席國際會議費"流用到其它項目。 : 以前我老闆也不知道,結果我就幫他把費用流用到雜項費用, : 幫他儘量報經費到接近核定金額。 : 不過經費的流用有流出及流入的限制如下: : ============================================================================== : 1.計畫期間內,因執行需求,流出數額未超過核定金額之30%,且流入數額未超過擬流入 :   補助項目核定金額之20%者,方得辦理流用;如有特殊規定者,從其規定。 出三入二這個限制,是只要在學校內同意即可。 如果你想流用金額超過上述限制,要報國科會 同意。我問過我們學門的承辦人。她說,只要在 核定金額內,這種流用通常不會不過。我自己申請 的流用也獲通過。 [恕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206.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