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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煩版主代PO 相信很多學校都有XX研究中心、XX中心 有的是學校直接成立,如授權中心、技轉中心... 有些則是學校老師成立的,也就是可能從實驗室衍生出來 現在遇到的一個問題,就是老師成立的中心必須負責人事費用(當主任就要這樣) 而這些人事算是學校職員 但 薪水是由中心發的 要養一個中心,不是靠發表PAPER就可以的,必須維持一定的人事經費 過去從國科會, 擴大方案還可以支撐, 但是這總是有期限和範圍 不知大家是否知道哪些路徑是可以接到政府各個計畫 ※ 編輯: HIbaby 來自: 115.177.153.156 (01/07 18:06)
guare:許多部會有委託研究案,經濟部法務衛生署部都有。業界也有。 01/08 08:49
muddax:主要還是計劃過了之後,有管理費可以回饋到研究中心 01/08 10:39
muddax:如果一個一千萬的案子,管理費2百萬,中心就能有80萬可以用 01/08 10:43
muddax:而如果你以系所提出,你能分到的管理費可能就很少,差很多 01/08 10:45
MasterChang:知道門路的才不會跟你講真話.... 01/08 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