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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obe11 (問天)》之銘言: : 那請問如果事先投到conference : 再投往Journal 一個基本原則是越晚出的文章要有比越早出的更新的內容 通常期刊的文章內容比在研討會的多 所以期刊文總是會有比研討會文新 的內容 因此通常可以 詳細的還得看期刊跟研討會相關規定 : or 先投journal再投conference 如上 請自行判斷 : 請問這樣子的模式可以被接受嗎????? : 原本我是認為可以 : 因為我看老師也沒有反應 : 何況好像很多人都這樣子搞 法律板經常出現的例子是: 別人闖紅燈沒被抓 請問你闖紅燈是否一定沒事? : 但是最近我同學在跟我說 有這樣子的疑慮存在 : 想請問各位大大 這樣子可以嗎? 基本原則都寫上面了 您說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1.70.239.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