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oysos:這真的要抓抓不完的 03/24 19:08
推 birdinucr:不過還是抓一抓,看教職的位置能不能多放一些出來 03/24 19:23
→ Faji:這如果真大力整肅,大概就沒有人要去幹教職了吧 03/24 20:12
→ jack5756:不懂為何大力整肅就沒人要幹教職。不該拿的錢不要拿, 03/24 21:05
→ jack5756:應該是基本道德要求吧。貪污被關的也不少,想當公務員 03/24 21:06
→ jack5756:或是作民代的人還是不少..... 03/24 21:06
推 aa369aa369:歷史共業+法不責眾? 03/24 21:15
推 belleville2:學術界的共業 03/24 21:21
推 Leepofeng:應該說在現在的會計制度下,很難作計畫不做帳的 03/24 22:14
推 kuan67:通常這都是研究生決定翻臉玉石俱焚的結果 03/24 22:21
推 Pikemen:樓上正解! 03/24 22:36
→ taidungman:這樣用學生人頭領錢,另做學術使用是不是也要抓? 03/24 23:08
→ owljunior:不要牽拖歷史共業 我跟過的老師(3個)都不會做這種事 03/24 23:21
→ meaning0728:反正..拿出來"公用"就算了..收到自己口袋的,被爆活該 03/24 23:30
→ dos792: 很多老師都沒有這樣作, 不要污衊別多.這不是把錢用在研究 03/24 23:31
→ dos792:是放自已口袋。 03/24 23:32
推 htchang:如果當你到學生連續兩次粗心把實驗搞雜,浪費許多材料與 03/24 23:37
→ htchang:加工費時,你該怎麼辦?叫那位學生賠嗎?叫他吐出助理費? 03/24 23:39
→ dos792:h大講的東西與本案有啥關係? 03/24 23:40
→ htchang:國科會業務費應不會核定你「實驗失誤費」,至時該怎麼辦? 03/24 23:40
→ dos792:所以可以把錢拿去付家教、保母費? 03/24 23:41
→ dos792:如果本案是把錢放研究我會支持一下,但是她是自已拿來花 03/24 23:41
→ dos792:前者道德說的過去法律不行,後者道德法律都不行 03/24 23:42
→ dos792:我認識幾個好老闆是學生國科會錢不夠還去幫他們找業界打工 03/24 23:43
→ dos792:賺錢機會,零零總總博生一個月還五萬多 03/24 23:44
→ dos792:本來該給多少錢就要給多少錢,要覺得員工能力差,裁了就好 03/24 23:46
推 kazami:我只想知道該怎麼檢舉這樣的人.... 03/29 21:02
→ dos792:這是公訴罪,你只要找檢方,他們"必需"幫你辦到好 03/29 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