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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篇裡面舉的例子幾乎都是公款未法用 但卻不是侵吞公款於私用(至少,沒有證據) 說起來真的有很多無奈 (政黑一下:公款法用好像也只適用於小人物。你看從騙到各部會地方首長等級的 用錢方式合不合法幾乎沒人管 就算要查 也很容易就轉換輿論焦點到錢有沒有私用 最後只要沒有私用的證據 因為未法用而被判刑 甚至僅起訴的都幾乎沒聽過啊) 不過我這篇想請問一個問題 關於約聘人員任用親屬 假設該職務確實有需要 受雇者確實有做事 就法律與道德兩方面 大家怎麼看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1.212.202.90
jack5756:定義清楚一點好了,三等親內原則應該不要,避免瓜田李下 03/31 00:07
jack5756:但如果有特殊情況(趕著找人或是滿足專長者罕見)則不在 03/31 00:07
jack5756:此限(一個迂腐的理想主義者的看法) 03/31 00:08
geninhuang:現在的確是這樣規定阿 三等親內不能聘 03/31 15:04
SakuraWars:大家都說規定不行可是新聞又說有法律沒禁止 03/31 15:07
SakuraWars:實際到底是怎樣啊 @_@ 03/31 15:08
bluecolony:配偶不是三等親以內的阿........配偶只是姻親 03/31 16:43
SakuraWars:喔喔... 原來如此,感謝樓上解惑 03/31 17:39
jack5756:Come on, 配偶是一等親.... 03/31 19:36
sandcaster:come on, 只有父母和子女會是一等親好嗎 夫妻不算親等 03/31 20:20
sandcaster:也就是說 你和岳父母或你老婆和你爸媽 都視同是一等 03/31 20:20
jack5756:親等。換言之,配偶是在三等親的限制內。 03/31 21:29
jack5756:Sorry, 我錯了,配偶在民法上被視為與本人「同一」。 03/31 21:29
jack5756:不計算親等。但在這個定義之下,配偶會被含在三等親之 03/31 21:30
jack5756:限制內。 03/31 21:30
jack5756:在修正一下,配偶會被受限的原因不是因為是「親屬」。而 03/31 21:34
jack5756:是基於被視為與本人「同一」.... 03/31 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