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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送審計畫時,廠商應該是只有簽一份合作意願書吧?這一份意願書就是讓國科會 審計畫的人,知道您這個計畫配合廠商,是哪一家公司?是不是合法登記有案?還是過 去有過不良紀錄?一般來說,廠商要求不會太嚴格..... 如今廠商出爾反爾,應該是沒有罰則吧?就跟訂婚一樣,對方如果要反悔毀約,想要琵 琶別抱,您也沒輒。當然在民法上,或許可以說,您這樣籌備多少,所花成本有多少? 對方這樣的方式,已經造成您的權益受損,對方有侵權的行為,您可以要求這些成本都 必須由對方支付,但是問題是:您真的要訴諸法律?真的要上調解委員會?上民事法庭 ?搞不好最後律師費的費用(印象中開一庭5-6萬),就高的嚇人? 個人是建議,先不要意氣用事,也不要輕易的惡言相向,最好還是先跟對方談,但是有 幾個建議注意一下: 1.先找對的人談: 先問對方有沒有權限,可以完全代表公司談這一件事?如果對方說,他還必須由誰誰 授權,建議您就直接找他老闆,避免浪費時間精神,跟沒有權限的人談。另外也避免 轉述的過程中,會出現一些落差,或者對方下屬加油添醋,導致您的原意失真。 2.陳述我方的困難: 您可以講說這一件國科會產學案,對您是如何重要?對於學校是如何重視?還有這個 計畫本身,就是為他們量身定做,所以不容易再轉移廠商,請他們務必要幫忙?您將 會非常感激他們的幫忙。 3.描述對方的禍害: 另外一個講法,就是有一點誇大。告訴對方高層,這個計畫如果他們不參與,有可能 導致這個計畫會被迫結束,您可能只好回報國科會,該產學計畫必須取消。那這樣會 讓貴公司在政府官方,留下一個不良的紀錄。這個計畫有可能會導致,日後貴公司在 申請政府相關計畫時,例如:經濟部的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科技專案... 等,都將因為這個記錄,導致審查計畫的委員,會質疑貴公司是否有執行的誠意?當 然有可能會導致,日後申請的計畫,都難以過關。 如果上述的溝通,對方還是都不願意,那只好退居另外一個底線,就是跟對方說,不需 要他們出資,全部的研究經費,都由國科會產學案支應,而帳目要如何處理?建議可以 先找系上資深的老師談談,我想他們應該是經驗很豐富。不然就是另外一條路,看看如 何找他們敵對的公司,跟敵對公司的高層談談,或許有意想不到的收穫.... 以上為個人淺見,提供您做參考! ※ 引述《seidopoker (皮皮很可愛....)》之銘言: : 板上各位先進好..... : 小弟有過一個今年五月開始執行的國科會產學計畫... : 但要跟廠商接洽簽合約書與配合款相關事情時, : 廠商居然表現出不想合作執行的態度, : 說啥這個計畫他們不適合執行, 理由也沒說的很清楚..... : 廠商這樣出爾反爾, 小弟覺得權益受到損失, : 如果不合作,那當初為啥要說沒問題.... : 當初有寫合作意願書就應該照著計畫走不是嗎? : 因為所有的人事及研究都已經著手進行.... : 而廠商的理由也無法讓人同意.... : 所以想請問一下有經驗的大大..... : 我可以怎樣處理來捍衛自己的權益呢? : 當初的合作意願書, 有法律效益嗎? : 過了的國科會計畫,又要喊卡...後續的處理應該很麻煩吧?! : 對以後的計畫申請應該也會有所影響..... : 所以希望大大能提供一下建議.... : 感激不盡.....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80.231
cscc:上法院..每一審的律師費從四萬元起跳..而且民事官司都會很久 07/31 20:04
cscc:最後可能以和解收場..不划算! 07/31 20:06
tainanuser:那南部可能比較便宜,我知道台北都是5-6萬... 07/31 22:09
jijeng2001:如果已經有合作意願書,那有可能依契約相關規定求償 07/31 22:11
jijeng2001:建議先向學校法律顧問室諮詢 07/31 22:11
taitu:廠商出資的狀況,很多時候這種計畫的遊走於規定邊緣,往往 08/02 10:40
taitu:廠商就不會出資,這當中很多會計技巧,著實是許多人不願意 08/02 10:41
taitu:提產學計畫的原因,後續就留白讓大家想像... 08/02 10:42
ung:t大的意思是否指廠商不出資,學者自己出資,把錢從左手換到右手? 08/06 09:58
ung:如此來規避計畫不成功的情形呢?據說很多產學合作案都是假產學. 08/06 09:59
ung:不貪績效的學者就會中斷計畫,貪績效想做假的學者就會使用技巧 08/06 10:05
ung:讓他繼續進行,可是這是不可取啊! 有骨氣者沒有必要做這種學者! 08/06 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