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DGF (離家兩千哩)》之銘言:
: ※ 引述《aberino (aberino)》之銘言:
: : 國科會新進人員隨到隨審計畫的規定中說,
: : 「申請機構新聘任人員或現職人員,其資格符合規定,且從未申請本會研究計畫者,
: : ^^^^^^^^^^^^^^^^^^^^^^
: : 得於起聘之日或獲博士學位之日起三年內以隨到隨審方式提出,並以申請一件為限。
: : 本會主動規劃推動之任務或目標導向研究計畫,另依規定之申請期限辦理。」
: : 想請問,如果大學時參加過"大專學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
: : 是否也在此限?
: 借標題一問
: https://nscnt12.nsc.gov.tw/NSCWAP/index.aspx?FD_NO=241
: 按照其敘述
: 申請人需具備博士資格或擔任教學研究職務 五年內
: 然後得於起聘之日或獲博士學位之日起三年內隨時提出申請
: 意思是
: 如果在2010.6.30拿到博士學位
: 最晚需在2015.6.30之前擔任大學或研究機構教學研究人員
: 而申請計畫最晚需在2018.6.30前提出
: 還是
: 無論如何,都必須在2015.6.30前提出申請?
不是,如果你2010年拿到學位,就算2020年才受聘,一樣在2023年前提出申請即可
(比較誇張的比喻)。
我想之所以這個規定要同時規範新進人員以及剛拿到學位者,
目的或於在於適用於那些國科會特約研究人員。
所以如果你在學校服務,注意你受聘的三年內提出新進計畫就好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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