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AfterPhD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我認為台灣 沒有 工作權不公平 問題 只有 稅負不公平問題 退休人員任教私校 很好啊 退休人員覺得自己仍能為社會所用 為什麼要限制 難道一個國立大學的退休教授 去做 大廈管理員 才公平嗎 真正的解決之道 是要求 高所得者 及 資本利得者 負擔合理稅負 "拉高所得稅級距稅率 使高所得者 負擔應負的稅負" 如此一來 才能 "大幅增加博士後研究名額 讓研究人力充沛 量變才可能質變" 以及推動很多社會扶助 社會公益活動 ....... 難在立法委員的阻擋 (富人比例雖小 勢力卻很大 所以通過了 大幅調降遺贈稅率 這樣的法律 好讓他們把錢匯回台灣炒房) 台灣 窮忙族 的比例 已經非常高 可以形成很大的勢力 只是沒有組織起來 如果有人成立 "窮忙黨" 派出人馬 選立委 我一定投他們一票 並不是要清算鬥爭富人 維持 社會基本的公平正義 社會基礎才能穩固 我估計 "窮忙黨" 如果當選席次佔 百分之十 將形成台灣重大的 稅負改革 人數已經夠了 只是還沒有凝聚起來 ...... 以下是今天中時社論的節錄 和我的論點 若合符節 ---------------------------------------------------------------------------------------------- 社論-不碰直接稅 絕不能改善所得分配 2010-10-04 中國時報 【本報訊】 ......  如果馬政府真心要解決貧富差距惡化的問題,一言以蔽之, 就不能迴避「對高所得者課稅」。 而且,讓我們講清楚說明白:對富人所課所加之稅, 必須是所得稅、資本利得稅或遺贈稅等直接稅, 而不是汽車稅、遊艇稅、豪宅稅等間接稅。如所周知, 國內知名的企業集團老闆都擁有豪宅、名車等高價耐久財, 但其中為數不少或則登記在公司名下、 或則由公司費用以租賃戶方式供老闆或高幹使用。 如果真的對高價汽車住宅等課奢侈稅,則只是讓公司股東平均承擔稅負, 坦白說這些有錢的大老闆幾乎是不痛不癢。因此對高價奢侈品課稅, 除了「導正社會風氣」的形式意義外,其實並無重分配效果。  另一方面,馬政府也該了解為什麼公平稅改聯盟等民間公益團體 對於劉內閣推動降遺贈稅一事耿耿於懷。 依所得分配文獻,「公平」其實有兩種不同的概念: 其一是靜態時點富有者與貧窮者的所得差距, 此類不公平可由主計處公布的高/低所得比例指標刻劃。 另一種公平衡量方式,則是動態的所得流動概念。 一般而言,大家希望大財閥的孩子未必因其出身富有而必然富有, 貧寒子弟也未必因其出身寒微而必然落魄。 若是社會上多數人都能因努力而改善其經濟狀況,那就是動態的所得公平。 很顯然的,課遺贈稅就是民主社會增加社會流動性、 減少富人子女「含著超大金湯匙出生」的一種設計。 當馬政府去年大降遺贈稅率時,其實就是在僵化貧富流動, 對於動態所得公平的達成極為不利。  總之,我們不認為府院雙頭馬車的改善所得分配會議抓到了重點。 單單在間接稅、奢侈稅上動腦筋,像是一群不敢碰觸真正頭部傷口的外科醫師, 拚命在研究要如何「頭痛醫腳」。讓我們明白地告訴馬總統與吳院長: 要改善台灣所得分配,就非得觸及所得稅與遺贈稅等直接稅。 不碰直接稅,而想改善所得分配,那是緣木求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42.220
Keelungman:有錢人的資產多半掛在公司或法人底下, 直接稅很難扣到 10/04 13:08
既然如此 為什麼要大幅調降遺贈稅率
jack5756:Well said 10/04 13:22
※ 編輯: JohnMash 來自: 112.104.142.220 (10/04 13:25)
Silience:那就有請John大出來參選吧..... 10/04 13:36
我對社會運動 沒經驗 但是 有熱情 如果有人出來組織 我自是跟著搖旗吶喊 台灣這個社會 有些人打著 統 或 獨 的招牌 大撈特撈 統獨是假議題 社會的公平正義是真議題 吾輩年輕的博士們 用我們致理窮經的熱情 大步前進吧 ※ 編輯: JohnMash 來自: 112.104.98.23 (10/04 15:43)
loteslogin:氣質! 10/04 17:13
basel:真他媽熱血 10/04 18:49
讀聖賢書 所學何事 話說你的語氣 還真他媽的像我一個研究所同學 ※ 編輯: JohnMash 來自: 112.104.169.195 (10/04 19:12)
roofwalker:GJ. 10/04 21:08
micdibo:r降低所得稅提高消費稅 才能真正課到富人稅賦 10/05 23:12
你下結論之前 應闡述論點 而且,讓我們講清楚說明白:對富人所課所加之稅, 必須是所得稅、資本利得稅或遺贈稅等直接稅, 而不是汽車稅、遊艇稅、豪宅稅等間接稅。如所周知, 國內知名的企業集團老闆都擁有豪宅、名車等高價耐久財, 但其中為數不少或則登記在公司名下、 或則由公司費用以租賃戶方式供老闆或高幹使用。 如果真的對高價汽車住宅等課奢侈稅,則只是讓公司股東平均承擔稅負 ※ 編輯: JohnMash 來自: 112.104.129.91 (10/06 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