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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scc (一奈米一世界)》之銘言: : 1. 我目前年資尚淺,博士班畢業後才進入學校任教,但目前學校的聘書是發一年, : 而聘書上也寫明,要求聘期未滿轉任他校,需經學校同意,若學校不同意,需要 : 賠償三個月的薪資,不知道有沒有高手知道要如何避免賠償? 如果有寫明賠償三個月的薪資的話,表示學校希望你在離職前三個月就先知會校方。 現在已經是十二月底了,如果新學校要二月起聘的話,對原本學校的確是件麻煩事。 以我聽到的幾個例子來說,通常是賠錢了事。 : 2. 若學校要求的賠償太高,是否可以不拿離職證明,直接離職,就當損失一年的晉 : 級年資? 傳統私校跟國立大學的人事室一定都要看到你的離職證明。 這行又不大,你拿不到離職證明的話,也就留下話柄,提供將來讓人說嘴的題材。 : 3. 若拒絕賠款,有沒有前輩有相關經驗,如何和學校進行訴訟程序?結果又是如何呢? : 先感謝大家的幫助了! 到目前為止,我聽到因為離職的關係,最多有賠過將近八十萬元的。 當然,可以跟學校進行訴訟,聽到的最後也都是學校輸為居多。 不過這三個月的薪水,比起你之後因為訴訟所要花的心力,以及帶給別人的觀感, 其實真的只是小錢。 看起來你才進學校拿到專任沒多久,我建議你就認賠了事。 畢竟還年輕,錢再賺就有了,能換到一個比較理想的環境,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3.2.18